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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 他是個瘋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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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墨趕到17號倉庫的時候,這裏顯然不太平,有人在巷子裏鬥毆。他循聲趕到紅皮倉庫,發現鬥毆已經快到尾聲。水門汀上躺了一地嗷嗷亂叫的人,站著的只有四人。莊墨沒有想到這裏面有任明卿,而他竟然是最兇猛的那個。

他身手敏捷,下手毒辣,一桿撬棍捅得兇神惡煞,莊墨從他冷酷的臉上找不出任何熟悉的樣子。要不是這個人穿著任明卿常穿的那身T恤長褲,莊墨幾乎沒有辦法認出他來。

戰鬥仍在繼續,三對一,剩下的都是好手。任明卿身上也見了血,莊墨無論如何無法坐視不理,沖上去踹開了一個妄圖偷襲他的人。莊墨小時候身體不好,被送到寺廟養了幾年,會一點武術,長大後也系統地學習過近身搏擊與擒拿。他一邊對付難纏的對手,一邊留心任明卿那邊的情況。

只見他靈活地跳到箱子上,躲開了正面劈來的撬棍,然後繞到對手背後,一個扼背錯開對手的關節,動作幹脆利落。另一個彪形大漢沖上來從背後鎖喉,任明卿下巴一收,猛地抓住他的右小臂下拉,同時借助著腰部的力量往上一頂——直接就是一個過頭摔。彪形大漢被他頭朝下摔暈了過去。莊墨覺得沒什麽可擔心的了,迅速地結束了自己手上的這個。

這時,最後一人見勢不好,竟然摸出了一把槍!莊墨喊了聲小心,一個滑鏟把持槍者絆倒,任明卿順勢一腳踩在那人握槍的手上。那人哀呼一聲,槍脫手了。莊墨下意識地翻身奪槍,任明卿就地一滾,先他一步取槍在手,單膝蹲地,將槍口頂住了莊墨的額頭。

這一連串動作發生在兩秒鐘之內,一下子,兩個人都安靜了下來。

莊墨從來都沒有想過,他這輩子居然會被自己的作者拿槍頂著!這太荒謬了,這個莫名其妙的夜晚發生了太多莫名其妙的事,被蒙在鼓裏的莊墨發現自己對任明卿一無所知,也隨時都有可能失去對他的控制,因此怒火中燒。他連示弱都不想,只冷冰冰地望著任明卿。

任明卿亦是冷冰冰地回望著他。

兩人對視了幾秒,任明卿譏誚地扯了扯嘴角:“他媽的怎麽哪兒都有你啊?”

莊墨沒有說話。

這個人一開口,就讓他徹底冷靜了下來——他非常確定這絕對不是任明卿。

任明卿說一口標準的普通話,語氣總是很輕柔,生怕嚇到什麽人,而且絕對絕對不會飆臟話。

眼前的人卻操一口正宗的東北口音,嗓音低沈沙啞,臟話連篇。

如果平常那個溫順的任明卿是在演戲,那嗓音和口音呢?這是無法捏造的,他們絕對不是同一個人。

“你是誰?”難道任明卿除了那個二流子弟弟,還有個孿生兄弟不成?

“我他媽還沒問你呢。”那人拿了槍站了起來,輕佻地頂頂他的腦袋,“跪下,有話問你。”

看到莊墨眼中冒火,那人撲哧一笑:“喲,脾氣還挺倔的。覺得我不會開槍是吧?”說著拉開保險就是砰得一槍。莊墨只看見黑暗中一簇火星,鼻尖傳來濃重的焦味,冷汗嘩就下來了。那人二話不說開槍射了他的衣角,沒有給他一點喘息的時間,他甚至拿不準這是不是種警告,這個人太狠了。

“跪下。”他不笑了,雙手握槍,狠厲道,“不然我就打穿你的腦袋。”

莊墨做了一次深呼吸,又做了一次深呼吸,雙手舉高放棄抵抗,對著那人緩緩跪下。生死關頭,不論他本性有多高傲,都不敢擅自激怒眼前這個瘋子。相反,在這場異常的屈辱中,他異常地冷靜,用一種手術刀般的眼神審視著那張熟悉的臉,希望從中找到熟悉的善良與正直。可是,他什麽都沒找到。眼前的人極具進攻性,目露兇光,有一種殘酷的狡猾。

那人使他屈服了,很有些洋洋得意:“還以為骨頭有多硬!”但他很快又對此感到厭煩,狠狠踹了他一腳,徹底對他失去了興趣。收拾完莊墨,那人背過身去,以一種可怕的熟練,把在場的其他打手統統敲暈。然後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姜勇面前,舉起了槍。

姜勇的表情仿佛見了鬼。他倒打一耙後,如願以償地讓任明卿背了黑鍋,替他受罰,然而他怎麽也沒有想到,他這羸弱殘疾的哥哥竟然一個人幹掉了德哥的所有人馬。他戰戰兢兢地蹲在原地抱著頭,對著越來越近的槍口:“哥……有話好好說……哥!”

“住手!”莊墨從背後一把抱住他,奪過槍丟進了水裏,“別意氣用事!”

姜勇趁機逃走了。

莊墨堅持到姜勇的背影消失不見,才敢在那人的拳打腳踢中敗下陣來。那人狠狠踹了他一腳,對著姜勇的背影吐了口唾沫,煩躁地在原地踱來踱去。

“到底怎麽回事?”莊墨從地上爬起來,抹掉嘴角的血沫。明明和任明卿長得一模一樣,下手卻狠極了。

“姜勇惹了不該惹的人,讓小瘸子替他背鍋,差點被剁了手。”那人言簡意賅道,“——操他媽狗娘養的,老子遲早有一天做了他!”

他坐在白熾燈的陰影裏,脖子以上晦暗不清,莊墨偏偏能看清他的眼睛。那雙眼睛在黑暗中閃閃發亮,瘋狂又清醒。他的薄唇冷酷地吐出殺戮預告,毫無疑問說到做到。

“你呢?你他媽老是在小瘸子身邊晃來晃去,你是誰?”那人瞇起眼睛審視著他。

“小瘸子?”莊墨抓住了這個重要的稱謂。

“少他媽給我裝蒜。”那人懶散地後仰,“別說你不知道我在說誰。”

“任明卿。”莊墨肯定道,“任明卿是小瘸子,那你是誰?”

那人看了他一會兒,愉悅地笑起來:“我是他爹。”

“你到底是誰?!”莊墨被他磨光了耐心,忍不住大吼起來。

“叫什麽叫,你是狗麽?”他的表情變換得相當快,瞬間就翻臉了,看上去陰郁又危險,“要不是殺了你小瘸子會哭,我他媽才不會留你到現在!”

“殺了我,他會哭?”莊墨挑了挑眉毛,引誘他往下說。

“他經常哭。成天哭。哭哭啼啼,像個娘們。”那人煩躁地搔了搔頭皮,眼神因為無法長時間集中註意力而左右游移,“姜勇要他走,他舍不得你,也哭,一邊打字一邊哭——操他媽的我早該把姜勇做了,這龜孫子%¥#¥@¥……”

莊墨越聽越不對勁,他心裏隱約有個猜測,但是他絕不肯親口說出來。他借著微弱的燈光謹慎地打量著他:“你知道他的一些事。”

“我知道他的所有事。”

“他知道你麽?”

“不知道。”那人的神情是惡作劇般的得意。

“你什麽時候會出現?”

那人掀了掀眼皮子:“知道太多會死的。”

“讓我做個明白鬼!”莊墨用眼神牢牢鎖著他,“你什麽時候會出現,告訴我!”

那人又笑起來,笑聲低沈喑啞。

笑夠了,他說:“當他搞不定的時候。”

莊墨心裏一沈:人格分裂。

任明卿是個瘋子,他擁有雙重人格。

雙重人格是一種嚴重的心理障礙,自我認知無法統一,分離成兩個完全不同的人格。這不單單是性格上的轉化,說的嚴重的一點,就像是一個身體裏住了兩個靈魂。

在後續的對話中,莊墨了解到,任明卿的另一重人格名叫高遠。根據高遠的自述,他年齡比任明卿要小,大概只有20歲左右,東北人,身高一米八三,當過特種兵,身體健康,雙腿沒有殘疾。因為在軍隊裏打架鬥毆提前退伍,精通格鬥和槍械。莊墨總覺得高遠這個名字以及他的經歷非常眼熟,但是他一時想不起來在哪裏見過。

在性情方面,莊墨發覺高遠具有高度攻擊性,無法對常人產生共情,而且對傷害他人毫無愧疚感,是典型的反社會人格。每當任明卿受到傷害,他就會出現。高遠是個左利手,任明卿使用左手的時候,他也會出現,發現沒什麽要緊,就會回去。他也完全不會寫小說,他只有初中文化水平,創作是任明卿的事,他對此嗤之以鼻,說那是“娘們幹的事”。

高遠是任明卿的保護者,知道任明卿的一切過往,但任明卿對此一無所知。對於他來說,自己唯一的反常就是有時候時間會斷裂。這樣的次數不多,他也沒有在意。

他們談了20分鐘左右,等到了警車。高遠很快就知道是誰幹的,兇狠地瞪著莊墨,莊墨在到達海邊倉庫的時候就報了警。高遠用腳輕而易舉地勾起了地上的撬棍,眼神有股殺氣。

“你現在弄死我,小瘸子就完了,你也完了。”

“我不怕死。”高遠頗為肆無忌憚。

“為什麽要跟我同歸於盡?我們本不必這樣。你知道我對小瘸子沒惡意。”

看著遠處晃動的手電筒,高遠知道時間不多了:“但你想要我死。你想把我們拖到精神病院去,讓我們像牲口一樣被綁起來插針!我告訴你,只要你向外透露一個字……我就帶著小瘸子一起死。你可以試試。”

莊墨額角的青筋猛烈地跳動了一下。高遠知道他害怕了,得意洋洋地悶笑起來。

“把嘴巴看牢。”高遠搔了搔他的下巴,身體一抽搐,在莊墨懷裏軟綿綿地倒了下去。

任明卿上一秒還在撬棍下瑟瑟發抖,醒來的時候,卻已經在莊墨的懷裏了,周圍倒了一地的人。

“天吶!”他尖叫了一聲,又嚇暈了過去。

莊墨:“……”

他就知道,老天不會白白給他一個天縱奇才又懂事聽話的作者,世上沒那麽好的事。

好了,現在他是個瘋子,怎麽辦?

怎麽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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